关于开展科级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活动的通知
纪委办公室   2017-11-16 10:45:56 作者: 来源:

各单位党总支:

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《关于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》要求,推进党章党规学习教育融入日常、抓在经常,检验和巩固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教育成果,确保学深悟实,入脑入心,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素养,根据德州市纪委通知要求,定于11-12月份在全校科级党员干部中开展德廉和党规党纪知识学习测试活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学习测试对象

各单位正科、副科级党员干部

二、学习测试内容

主要是十九大报告;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;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;党内法规中各项纪律要求及纪律处分方面条规、党内监督方面的条规;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;其他应掌握的党纪条规和廉政法规基本知识。重点学习十九大报告,《党章》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等党规党纪。

三、学习测试安排

(一)自学。各单位党总支要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十九大精神、党章、党纪条规。德州市纪委“长河清风”微信公众号自11月13日起每日推送五道测试题。11月底,市纪委下发学习测试题库,并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开通“德州市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平台”,可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测试。

(二)自测12月初,各单位党总支根据学习测试题库自行随机抽题组织开展测试。测试题型为单选题、多选题和判断题。自测结束,将学习测试组织情况(附考试现场照片)、测试结果进行汇总,填写《德州市科级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成绩单》(见附件)于12月6日前报送纪委904室,并将电子版发至dzxyjw5865@163.com

(三)组织补考参加测试活动的党员干部成绩如有不合格者,各单位党总支认真组织补考;如仍有不合格者,学校纪委将对该单位的学习情况进行督导,重新组织自测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各单位党总支要组织好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活动,落实主体责任,认真组织安排,切实加强十九大知识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。

联系人:吴 霞 联系电话:8985865 

附件:德州市科级党员干部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成绩单( 附件:测试成绩单.doc)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bet365中文版app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7年11月15日